继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后,4月11日,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平原县质监局又被平原县人民政府评为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会议上,平原县副县长高明与平原县质监局分管领导签订了《2012年度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承诺书》。
近年来,平原县质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转变执法工作理念,强化服务监管两不误,将服务融入行政执法和监管的各个环节,狠抓四个监管,质监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信息化监管。平原县质监局定期组织进厂、进村、入户,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打牢监管基础,详细摸清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生产条件、卫生状况等情况,做到一企一档,目前已为获证的65个食品企业建全了档案,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并根据实际及时收集、补充、修改、完善数据库有关信息,使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随时处于被监管状态。
二是网格化监管。制定了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网格化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4个监管区域将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到实处。2011年对65个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195次监督检查,对存在的42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严格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做到“一自查,四把关”,100%实行食品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一承诺、两台账”。
三是培训化监管。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制定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组织了一期食品添加剂专项讲座,对65个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108名主要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对15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开展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小作坊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
四是服务化监管。积极走访企业,倾听食品企业发展心声,同时依托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主动寻找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切入点,调整确定服务对象,使整个服务工作在起始阶段就站在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前沿。为延伸服务,该局对食品企业实行定点、定领导班子成员、定科室服务制度,通过明确责任,督促相关科室服务企业的力度,切实保障全县食品生产安全,全力打造“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平原质监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