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浙江省海宁市质监局稽查大队以化肥、农药为重点产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蓝剑护农”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调查摸底到位。自3月初开展对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摸清企业底数和产品类别。搜集材料、了解消费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产品,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与技术机构探讨相关产品现场技术执法的可行性。
二是联合执法到位。参加由公安、工商、农经、质监部门列席的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签订合作备忘,加强部门横向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
三是现场检查到位。经调查,海宁市仅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家企业从事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含赤霉素、井冈霉素等成分,该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且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故未对其进行执法抽样。同时,执法人员深入2个村11家农户中现场查看和了解购买使用的化肥、农药情况,未发现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识等嫌疑。
四是宣传教育到位。专项行动期间,结合“3.15”活动和全市“三民” 进村入企普法相结合,积极宣传农资产品等质量监管法律、法规知识。“蓝剑护农”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未发现农资质量违法案件,也未接到农民关于农资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