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创建指挥部印发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达标情况及工作推进要求表》,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作为成员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苏省宿迁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
二是开展用水器具生产企业调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对用水器具生产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开展用水器具生产企业调查,通过调查摸底,我市无用水器具生产企业。
三是加大宣传,充分运用LED屏、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介,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自觉进行节水器具的普及和推广应用。
四是开展自查自纠,保证单位自身在用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同时,在各项新建和改建工程中,一律使用节水型器具,贯彻落实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