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已把该项计划列入了2012年省政府工作10件惠民实事好事和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相关工作,今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质监局和楚雄州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涉及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曲靖市质监局:一是高度重视。曲靖市质监局成立专项督查组,督促各县级质监局对此项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涉及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对全市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其产品,如: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糕点、大米、挂面、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严格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各道关口,严格索证、索票,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严禁该类食品进入学生营养餐;加强监督抽查,及时掌握供餐食品质量状况,加大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供餐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召回、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复查等措施外,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食安委、教育等部门;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风险监测的问题企业和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监督抽查和调查,及时化解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严格年度审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做好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要逐级上报撤销、吊销其生产许可。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五是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到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提醒当地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采购加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有无QS标志。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供学生营养餐的加工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帮助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供餐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这项惠民政策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楚雄州质监局受楚雄州政府委派,于2012年3月29日至31日对永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3天的检查。永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副县长王文正陪同检查。
督查组在听取县政府的汇报后,通过“四严格” 实地对永仁县6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领导机构成立情况,重点查领导小组的成立、责任的明确、职责的划分;二是严格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设备准备情况,重点查学校开餐中存在的问题和学校是否制定了相应计划和应急预案;三是严格检查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查学校是否配备了相应的专职人员;四是严格检查资金落实情况,重点查中央、省级资金是否下达学校,县级配套资金是否列入预算。
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永仁县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县教育局认真抓落实,行动迅速,成效明显,宣传发动到位。计划开展得有特点、亮点,如宜就中心小学在实施过程中有章法、想法、做法,条理清晰、思路鲜明、措施有效。
督查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切实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制度的宣贯和落实;二是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对好的典型要进行再思考再研究,形成模式后广泛推广;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协同作战。
楚雄州质监局表示:全州质监系统一定全力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落实和推进,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管保障。同时,质监部门将结合全州学校学生食品消费的特点,在近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做好“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