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认监委食品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对云南省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云南省质监局全面部署了2012年全省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各级质监部门全面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相应的监管计划和检查方案,认真履行对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有机产品等获证食品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中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夯实基础,重点检查辖区内获证企业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初步收集了云南省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情况和《云南省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统计表》并认真核对,建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和台帐,针对去年检查/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开展检查。
三是各级质监部门主动查询《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和《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掌握本辖区内认证机构的审核/检查活动情况,核对认证机构发证信息和相关持有的认证证书是否一致,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与认证基本规则、规范的符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力求《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检查率达到100%,《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上报率为100%。
四是要求省质检院结合云南省食品农产品实际情况,选取有机认证范围内1-2个产品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绿色食品实施监督抽查。
五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围绕“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主题,对开展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活动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积极宣传,为云南省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