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网络经营销售情况,探索网络销售流通渠道的有效监管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销售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重庆市2012年对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的方案》,决定2012年3~5月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具体承担,主要工作内容:一是组织开展利用互联网为主要手段经营销售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情况。二是重点对重庆市辖区内已获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ICP在辖区内备案的网站,影响广泛、点击率高的网站所经营销售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监督抽验。同时,要求在监督抽样中,要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开展对相关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抽样、产品确认和对不合格产品的核实、查处工作。抽样后应及时对样品批准文号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发现假冒产品应及时联合公安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控制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