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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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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质监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会同稽查部门积极推行“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联动式执法、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综合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集中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执法活动。拟会同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开展以有机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产品监督抽查。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数据库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是创新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认证机构监管、获证产品分类监察、认证咨询机构准入、认证观察员等制度。加强舆情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与认证机构协作,建立认证专家咨询委员会。

  五是加强认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编制《浙江省合格评定监管手册》,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六是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宣传引导。鼓励和引导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等相关认证。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促进有机产业健康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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