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为确保供餐食品的质量安全,让广大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营养,在这项党和国家的惠民工程中发挥好质监部门的作用,近日,云南省楚雄州质监局就进一步加强涉及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食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楚雄州质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分管领导、检测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及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县级质监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和违法行为,并做好州质监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将全州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其产品,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糕点、大米、挂面、瓶(桶)装饮用水等涉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严格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各道关口,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严禁该类食品进入学生营养餐。加强监督抽查,及时掌握供餐食品质量状况。针对供餐企业和产品适当调整食品监督抽查计划,进一步加大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供餐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召回、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复查等措施外,还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食药监、“营养办”等部门报告或通报。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风险监测的问题企业和产品,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监督抽查和调查,及时化解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突出“三重一大”,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围绕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开展执法工作。严格年度审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进一步做好对涉及学生营养餐供餐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严格把好年度审查关,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要逐级上报许可机关撤销其行政许可。
四是注重应急管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优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到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提醒当地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采购加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有无QS标志,为学校采购学生营养餐食品提供指导。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供学生营养餐的加工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帮助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供餐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这项惠民政策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各类食品安全常识等。
目前,此项工作正按照计划有序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