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2年山东省临沂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11年工作,通报了2011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2011年,在临沂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质监系统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这项中心任务,全面实施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及约谈制度,强化食品企业监督检查,大力开展抽检工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成效显著,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相对平稳,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2011年,全市系统组织抽样检验4881批次,范围涵盖我市所有生产产品,批次合格率达88.7%,实物质量合格率91%,同比均提高了3个百分点。查办案件777起,移送9起,吊销生产许可证2起,向公安部门通报案件20余起,有力震慑了违法生产行为。组织召开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78场,企业履责报告率100%;有效运作大质量工作机制,向人民银行、经信部门通报了14家企业的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组织培训73场次,为企业培训相关人员近3800人次,有力增强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会议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深刻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就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市系统要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出台为契机,全面落实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两个工作中心,重点做好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全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临沂市质监局孙强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吴东昌副局长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食品科王家宾科长通报了工作情况,各县局、区分局分管领导、稽查队长、食品科长,市局食品科、许可科、稽查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