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鞍山市质监局不断加强对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气瓶“两站”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在专项整顿治理工作中,鞍山市质监局对企业单位资质情况,人员持证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充装及检验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在用气瓶的安全。同时,通过与充装单位签定安全充装《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此外,通过采取统一印制、张贴和发放《通告》、在各充装站门前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报废不合格气瓶6.4万只,全面提高了鞍山市气瓶安全状况,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因充装和检验问题造成的气瓶事故的发生,为鞍山的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