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曲靖市质监局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撰写了《2011年曲靖市食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曲靖市质监局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实施对食品质量的动态管理,制定奖励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企业责任,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合打假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全市生产加工环节未发生一起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报告对全市食品加工业行业基本概况做了阐述,并对2011年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状况做了深入分析。全市共抽检了1377个样品,不合格179个样品,合格率87%,涵盖白酒、蜂蜜、魔芋粉、豆制品、植物油、饮料、调味品、肉制品、罐头、糕点、小麦粉、酱油、醋、酱、速冻米面等25个品种,其中特色产品罗平菜子油合格率为98.6%、宣威火腿合格率为95.0%、韭菜花合格率为92.9%,糕点(月饼)合格率为87.6%,蜂蜜合格率为77.8%。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区域经济不均衡,企业生产规模小,条件差,设备陈旧,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产品档次低,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格。
报告根据食品监督检验和食品质量专项检查反映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一是存在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的质量隐患。部分饮料(含桶装饮用水)、糕点、鲜粮食品等产品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超标;部分肉制品、糕点等产品理化指标、添加剂超标;部分企业厂区和车间卫生状况不能很好的保持获证时的条件;二是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的隐患。部分产品标签不合格,未标注食品的产地及“食品添加剂”标题,以及检出食品添加剂而在标签中未进行标注等问题,是标签不合格主要原因;三是企业是产品生产及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以及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报告还对全市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一是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创造优质安全食品及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法制化、有序化的市场环境;二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监督和引导好企业是产品生产及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三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把关作用,严格按照审查细则的要求,对生产条件、工艺流程、检验能力不达标的企业不予发放工业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的质量问题,结合本市重点产品开展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蜂蜜产品、酒类、农村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生产食品的小型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以提高全市食品行业的整体质量状况;四突出抓好饮料(含桶装饮用水)、糕点类食品生产企业以及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和出厂检验关;五是加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行为,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六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监督帮扶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七是严格执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八是健全产品质量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