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及全国、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六为”理念、“五局”目标,发挥“五个作用”,落实“巩固、拓展、深化、提高”的工作要求,强化质监服务职能,近日,云南省文山州质监局采取“四个重点”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质量。
突出抓质量为重点。着力宣贯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推进“质量兴县(市)、质量兴企、质量兴业、质量兴品”和“质量走廊”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措施和成效。突出保安全为重点。着力宣传从源头抓质量的各项工作,在全州质监系统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对计量、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和认证认可领域的执法检查及食品、农资、建材等质量违法行为等。突出促发展为重点。着力宣传强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计量服务,全面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开展“阳光窗口”创建活动以及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业绩。突出强质监为重点。着力宣传推进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
同时,文山州质监局制定了《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对宣传报道的基本原则、宣传重点、责任分工、稿件审批和媒体采访要求、宣传奖励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明确,宣传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宣传工作重点包括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科技创新进展和先进模范事例等。并将宣传工作纳入综合业务考核,与综合业务考核合并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