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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解决制冷机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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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台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制冷压缩机组生产提高了准入门槛,大连市相关中小企业一时间如坐针毡,发展陷入瓶颈。辽宁省大连市质监局急企业之所急,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积极汇报沟通,其修订制冷设备生产许可细则的建议最终被国家质检总局采纳,困扰大连制冷机中小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的一大难题圆满解决。

  大连市是全国制冷设备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相关产品生产历史逾30年,其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组生产企业就达19家,年产值近4亿元,从业人员3500余人。活塞式制冷压缩机是生产许可证产品,这就意味着相关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通过质监部门审查许可和发证检验后才能够取得生产制造的基本资格。

  2011年3月1日,新的《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后,位于旅顺口区域行业集群的4家制冷行业龙头企业联名向质监部门“求助”。经过工作调研,大连市质监局发现:按照细则要求,生产制冷压缩机企业必须具备“产品性能测试装置”,从而在出厂检验中增加测定制冷量和性能系数两个项目。但是,一方面实施细则关于增加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与产品国家标准并不一致,“活塞式单机制冷压缩机”国家标准GB/T10079-2001规定,制冷量和性能系数试验仅适用于抽样检验和型式试验,并不适用于出厂检验;另一方面,购买和安装“产品性能测试装置”动辄需要资金数百万元,价格昂贵且利用率很低,资源多处于闲置状态必然造成巨大浪费,大企业尚可为之,中小企业则难堪重负,但是不满足这一条件又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大连市制冷压缩机中小企业因此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瓶颈,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可以想见。

  过高的许可门槛、标准与细则之争,作为大连制冷设备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企业陷入关乎生死存亡的难关,在市场准入的门槛前如何迈出关键一步?沉重的问号引起了质监部门的深刻思索。为解决中小企业制冷压缩机组产品市场准入问题,大连市质监局实地考查了4家制冷机生产企业,并在召集企业代表、有关专家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论证后,向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进行了专题报告,建议国家质检总局修订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保证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相一致。经过多次的汇报和沟通,质检总局对该项议题予以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细则修订专家论证会”,并最终发布184号公告,采纳大连市质监局的建议,修正了“具备产品性能测试装置”为生产制冷压缩机企业“必备条件”的规定,增加条文认可了“通过第三方的型式试验”也可以取得“许可”,这就解决了困扰我市中小制冷机制造企业在实施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目前,大连市制冷设备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市质监局将继续严格把关,积极推进我市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在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竭力为大连经济发展把好关服好务。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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