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日前,国家民政部发布了民政行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MZ/T025 -2011),该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以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效为基础,以提高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水平,提升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规范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为出发点,从工作机制、机构设置与设施、机构设备、安全保障、机构管理、机构服务等多方面对救助管理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定了救助管理信息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方面的操作规范,明确了国家三级、二级、一级救助管理机构的评定标准。同时,民政部配套制定了评定办法,规范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于2012年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