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黑气问题”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整治福州“黑气”乱象。在专项整治期间,福州市局帮助和督促市区各气瓶充装单位认真做好超期钢瓶送检工作,杜绝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整治期间共检验液化石油气瓶85245只,检验判废4394只,比去年同期增长34.19%。
二是加强“车用气瓶”管理。福州市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的通知》,并抓住福州市重新修订《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有利时机,向市政府法制办建议将天然气出租车车用气瓶安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管理办法》。通过向全市11家车用气瓶使用、充装、检验单位宣贯《车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与市安监局联合加强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机场、火车站、酒店、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使用单位40家电梯213台,发现隐患6处,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