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州质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省质监局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稽查工作,有力地服从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并以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分别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和监督机制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五项工作措施包括:一是积极突破创新,做好区域监管工作,在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监管巡查的前提下,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完善流程,落实责任,加大企业监管覆盖面。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大力实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区域企业生产秩序。三是拓展案件来源,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巡查频次,积极发挥“12365”质监热线平台作用,多渠道挖掘案源;同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四是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加大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技能,切实加强行风和廉洁自律教育,保障队伍安全。五是落实绩效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完成。实施“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执法人员各司其职,奉献进取,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项监督机制包括:一是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责。州质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州局与县局、州局领导与科室签订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职责、目标及执法人员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实施一票否决制。凡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被撤销的,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年度执法先进的评比表彰。三是建立案件备案制,季度、年度执法检查制,案件核审制,听取陈述申辩三级核审制度等长效监督约制度,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开展县市间案卷交叉评查制,每年由州局统一组织全州各县(市)开展一次案卷交叉评查,使各县(市)之间广泛开展交流学习,从中得到提高。五是在全系统严格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以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为重点,由州局制定标准格式,进行培训学习,加强指导,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通过多种制约措施的实施,使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全系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60多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