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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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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全面部署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该局把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工作作为2011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提出监管要求。

  二是扎实开展基本药物生产现场检查。把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加强对药品GMP跟踪检查。

  三是按期完成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截至2011年12月1日,该市共有24家生产企业已全面实施电子监管。

  四是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工艺核查。2011年已完成24家企业183个品种的核查工作,实现了基本药物品种100%处方工艺核查的目标。

  五是突出重点品种实施重点检查。对辖区内中标的第一批重点品种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六是加强对基本药物ADR的监测。将基本药物列入ADR的监测重点,及时收集经营、使用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信息,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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