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采暖工作展开之后,为保证采暖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山西省吕梁市质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百日安全大检查”和“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从六个方面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采暖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对各供热单位、供热网点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执行、有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演练记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对无证上岗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按照规定罚款额度的上限严厉处罚。同时,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做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是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对宾馆、学校、商场、洗浴中心、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市特种设备协会要尽快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考试流程和办法,加强与市局和各县(市、区)局的沟通,及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工作。
五是市特检所要对全市供热单位、供热网点进行查漏补缺,对应检而未检验的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阀等安全附件)要尽快进行检验并及时发放报告,便于各县(市、区)局在检查中确认被检查对象安全管理是否切实到位。
六是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省局出台的《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晋质监局发[2011]421号)精神,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对于确定不符合办理注册登记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