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吉林省舒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局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强化基本药物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部署,落实监管责任。舒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工作重点,明确各科室的监管责任,传达、督促、落实市局有关基本药物监管工作要求。
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基本药物质量。通过日常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辖区内的配送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严查购销票据,规范药品购销管理,严防从非法渠道流入假劣药品,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监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报送制度。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机会,现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明确专职人员,做好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利用各种工作会议和监督检查机会,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知识宣传,提升涉药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