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青岛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的要求,山东省胶州市质监局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案卷能够充分反映胶州市质监局稽查队依法行政的水平,进行案卷评查对规范执法案卷、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胶州市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胶州市质监局认真对照《青岛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和《青岛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队内部交叉查、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这期间,胶州市质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1起,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起,采取行政强制案件1 起。通过自查,我们对胶州市质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大案要案案件数量比较少,没有出现复议和诉讼的问题,典型案例比较少,事例不突出。具体情况是:
(一)执法案件质量。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适当,严格履行告知的义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了罚缴分离。
(二)执法文书使用情况。为提高文书的制作质量,在每年的执法人员培训中,对照上年度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讲解。为提高案卷质量,案审办对交接过来的案卷,逐个进行审查,对文书的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案件办理程序,重视案件办理质量。全年所有立案案件均执行了行政案件办案的调查权、审查权、决定权“三分离”制度,提升了胶州市质监局稽查队依法行政水平。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