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炒货食品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广东、福建、安徽、湖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江西、江苏12个省、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
本次抽查依据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和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感官、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而少数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抽查中发现,炒货食品主要存在5种质量问题:
一是酸价、过氧化值超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的炒货食品会产生酸败、哈喇等异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烘炒类炒货食品的酸价指标应≤3mgKOH/g,抽查中有部分产品酸价或过氧化值超标,其中有1种开心果产品的酸价实测值为16mgKOH/g,是标准限量值的5倍多。
二是个别产品黄曲霉毒素B1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烘炒类炒货食品的黄曲霉毒素B1应不超过5μg/kg。抽查中有个别开心果产品的黄曲霉毒素B1 实测值为9μg/kg。
三是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烘炒类炒货的霉菌应≤25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霉菌超标。其中有1种香脆多味花生产品的菌落总数实测值为35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3.5倍。有1种原味生瓜子的霉菌实测值为70cfu/g,超过标准规定2.8倍。
四是个别产品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炒货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主要有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作为甜味剂使用在炒货食品中,使用量均不得超过限量范围。糖精钠在带壳炒货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2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糖精钠超标,其中有1种奶油西瓜子产品的糖精钠实测值为1.6g/kg。
五是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若在食品中使用了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甜味剂,必须在标签配料表中标明添加的具体品种名称。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使用的甜味剂具体品种名称以及产品名称、配料表标注不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