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十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重点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的国际化,鼓励这七大产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并购,吸收新技术。
意见指出,采用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等方式,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分工地位明显提升,国际化主体的竞争实力显著增强,贸易和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鼓励相关产业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产业能力,同时开拓和利用国际市场,转变贸易发展方式。
意见指出,鼓励这七大产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并购,吸收新技术。其中,对于新材料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并购国外新材料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强国际化经营;鼓励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国外企业来华投资建厂,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完善进出口管理措施,加大对新材料产品和技术进口的支持力度,鼓励高附加值新材料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新材料企业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