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7]93号)、《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9]28号)要求,江苏省宿迁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决定组织2011年宿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宿迁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应于10月30日前向所在县(区)质监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县(区)质监局将于11月5日前审核完毕,并向市名推委办公室上报推荐企业名单及其申报材料。11月底前,宿迁市名推委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市名推委提交建议名单。12月底前,宿迁市名推委将对建议名单进行审议确认,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2011年宿迁名牌产品。(详情见宿迁质量网http://www.sq315.gov.cn通知公告栏)
宿迁名牌产品指在宿迁境内生产并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经宿迁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的市级名牌产品、传统特色产品。宿迁市名牌产品评价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企业自愿申请,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根据市场和用户评价,一年一评,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名牌产品1个,省级名牌产品83个,市级名牌产品145个。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