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关于“十不准”、“五公开”规定的考试。全局5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闭卷考试。此次考试,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对“十不准”、“五公开”的认真学习,营造了浓厚的宣贯氛围。
自《关于严格遵守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后,平邑县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全局职工对“十不准”“五公开”的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下一步,平邑县质监局还将继续对“十不准”、“五公开”规定的学习和实施开展督促检查,提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服务意识大增强、工作作风大转变、行政效能大提升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