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是全国第23个“质量月”,山东省临沂市纤维检验所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谋划,提高对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对维护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临沂市纤维检验所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田宝胜所长为组长,于春光、庄海涛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始终保持打击“黑心棉”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原料和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对全市絮用纤维制品企业检查,发放宣传资料32份,杜绝发生“黑心棉”问题。
三、加强安全防范,全力保障纤检工作安全。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领导小组开展了以防火、防盗、防泄密和防范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危险药品仓库、棉库、样品库、实验室、档案室、财务室巡查,查找出两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明确到位、措施实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中毒、泄密、被盗等事件。四是加强车辆管理,做到严禁公车私用,及时维修保养车辆,防止发生各类重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