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县质监局根据农村个体户使用土锅炉和改装锅炉较为普遍的现象,以及分布面广点多、监管工作十分困难的形势,探索出“村级管理、乡级监督、县级督办、质监验收”四步监管法。第一步县级督办。由鹿邑县安委会和质监局督促乡级政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与乡镇政府签订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目标责任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第二步乡级监督。乡镇政府与行政村签订锅炉安全隐患排查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行政村如有因漏报瞒报发生安全事故,免去行政村支部书记职务,建议罢免村委主任。第三步村级管理。充分利用行政村熟悉情况的有利条件,时时监督本村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乡镇政府。第四步质监验收。乡镇政府立即把行政村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通知质监部门,质监局随即派人前往调查,督促整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联合当地派出所依法取缔。这种模式既减轻了质监局下乡排查的工作量,又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