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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四项措施全力抓好获证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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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和山东省质监局、淄博市质监局的有关要求,沂源县质监局结合实际,强化四项措施抓好了全县17家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制定了年度巡查计划,组织全面巡查。认真填写《获证企业巡查记录》,巡查现场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二是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了获证企业质量档案,及时将企业基本信息、获证情况、年度自查、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以及后续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纳入质量档案,准确掌握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条件等情况,实现对获证企业的动态监管。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对获证企业巡查时,发放《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并由企业签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的的后处理工作,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开展倒查自纠,查找原因,及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查处。

作者:佚名 来源: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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