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乳山市质监局对辖区内海参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假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公告119号)对海参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检查了干海参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场所,仔细查看干海参生产企业进货验收记录、台帐等材料,严格检查有无除食用盐以外的其它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的海参加工生产,更好的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