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朐县质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树立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该局组织召开全县78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培训会议”,与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使其充分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优质产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采用印发资料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现场咨询服务、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档案,从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单、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笔录等必备条件具体抓起,通过现场检查,核实生产加工环境,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行为。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审查、备案,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其生产和销售,从源头上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杜绝问题食品进入市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执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夏季旺销食品监管,自4月1日起,该局在辖区开展了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为重点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充分发挥食品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三位一体的统合监管优势,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38家次,查处无证生产企业10家,查扣假劣水桶数量253个,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证后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对全县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78家企业和35家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加强监管巡查,督促获证企业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使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持续保持获证时的水平,对不能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检验条件的和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行为,给予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