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云南西双版纳多措并举确保电梯安全工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质监局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一、加强监察,督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州质监局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确保西双版纳州电梯安全运行。

  二、加强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并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与维保单位签订符合要求的维保合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及时申请定期检验,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提高维保工作质量。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查资质。对辖区维保单位资质进行核查,保证所有单位有证运营;二是重培训。举办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培训班,提高管理能力和维修水平;三是强管理。对维保单位、维保人员,以及其所负责的维保电梯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心中有数;四是查记录。规范维保记录,严查制度落实,确保责任到位;五是查反应。检查中,设置情况,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急反应速度和事故处理能力。

  四、加强检验检测,提升检测速度。西双版纳州综合检测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标准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特别是自动扶梯应优先安排检验,对发现在用电梯超期未报检的要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和辖区监察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坚决杜绝缺项、少项、不按制度执行、不按标准操作、不按程序实施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形式向群众宣传电梯安全常识,提高乘客安全意识,促进乘客文明、安全使用电梯。

  截止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检查宾馆、酒店、商场等电梯使用单位57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全州未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作者:佚名 来源: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