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国家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通知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GY/T246-2011。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