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同意“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节能目标分解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近期我国编制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实施方案拟从强化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责任等十个方面开展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些措施包括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加大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适时扩大低碳试点内容和范围。
为了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等目标任务,发展改革委分别编制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实施方案,准备开展强化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责任、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十大重点工作。
此外,我国还将继续加快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