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的新电光源标签要求,从今年6月起,在美国销售的电光源包装上必须加贴新标签。否则,不得在美国境内销售。新规定要求,取代原来单一的以功率来区分各类电光源的模式,新标签增加了光通量、每年耗能成本、平均寿命、色温、含汞量等与电光源能源效率和含有毒有害物质有关的信息。这样做,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识别不同电光源的节能和环保水平;鼓励使用自镇流荧光灯、LED灯等高能效产品,使白炽灯泡等低能效的电光源产品退出美国市场。
据统计,2010年嘉兴辖区输美电光源产品778批,货值1078.06万美元,分别占该区电光源产品出口总量的14.5%和11.8%。今年1至5月,出口美国电光源277批,货值353.48万美元。由此可看出,美国颁布的这一新的电光源标签要求势必给嘉兴辖区输美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嘉兴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电光源生产企业:
其一,及时了解新规定内容及与自身产品有关的国外通报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信息,积极与检验检疫部门配合,共同突破国外技术壁垒。
其二,与客户加强沟通,及时向客户通报有关信息,根据客户反馈做好应对措施。
其三,与有能效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加强合作,定期对产品进行定型和抽样检验,通过检测结果分析产品关键元器件和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产品能效设计,提升其能效指标和环保性能,从而在新规定实施时能抢占有利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