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嘉定区质监局对年耗5000吨以上标煤的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活动。
检查中发现,企业均已配备了一定量的能源计量器具,但与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上海市嘉定区质监局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通则》中强制性条款,明确核定进出企业、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数据,配备、管理并使用好能源计量器具。同时,嘉定区质监局还向企业负责人宣贯《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对能源计量工作人员进行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科学地采集、统计和应用能源计量数据,针对检查中的不符合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