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费县质监局结合“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大力提升县域人造板质量水平,上半年从对辖区内200余家企业450余个批次的抽检结果看,合格率为87.5%,比2010年提高2.2个百分点。
费县质监局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人造板质量管理:
一是分类管理。依据企业历年来产品质量状况,采用分类整治的策略,扶植一批重点龙头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帮助一批有条件的企业尽早达到生产许可证条件,关停整合一批不达标小企业。并对人造板生产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实行动态和常态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二是推广联盟标准。深入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动员企业参加市质监局组织的培训会和座谈会,推广联盟标准。并积极征集企业意见,群策群力,力争建立高于国家标准的联盟标准,由优秀企业共同执行。
三是强化技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培训,组织生产许可证知识培训班,帮助4家企业完成化验室建设,提升企业自身的质量把关能力。
四是联合抽检。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把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产品监督抽检结合起来,使抽检的结果更客观真实地反映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同时,从流通领域的问题产品着手,进行源头追溯,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