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质监局召开全省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会议和汕头市质监局召开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工作座谈会后,潮南区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质监局、汕头市质监局气瓶会议精神,在2009年、2010年气瓶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深化气瓶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领导部署、推动行业自律、强化安全监管、实施协管员驻站制度和定期上报制度以及加强对各充装站的巡查、执法工作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落实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解决了气瓶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无事故的总体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整治工作。3月份,潮南区质监局本着“行政力量推动,引导行业自律”的原则,制定了《潮南区深化气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潮南区深化气瓶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气瓶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治具体措施;与各充装单位全面签订了《气瓶充装安全责任书》,落实充装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燃气行业自律。潮南区质监局加强与燃气协会的沟通,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要求燃气协会认真践行“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和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做好燃气行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发挥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净化燃气市场秩序,规范经营管理,确保广大群众用气安全。燃气行业协会也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整治工作措施,达成行业共识,自觉意识到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实现了从政府部门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规范管理到企业自觉要求规范经营管理和行业自律的转变。
三是贯彻“三落实、三严禁”,强化安全监管。要求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严格做到“三落实、三严禁”:落实 “螺丝瓶”报废工作,做到“螺丝瓶”报废数量清、报废进度明和报废措施到位;落实气瓶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对钢瓶实施软件建档管理;落实气瓶检验责任,自觉做好过期瓶的送检工作、报废钢瓶的登记销毁工作,严禁报废气瓶回流市场。严禁充装问题气瓶,要切实加强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登记工作,超期瓶、不合格瓶、报废瓶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严禁掺杂“二甲醚”,牢抓气体质量,确保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质量和安全。严禁计量欠量,做到诚信经营,不坑害消费者。各充装单位通过自我约束,达到自律规范。
四是实施协管员驻站制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潮南区质监局组织培训了一批气瓶协管员,进驻各充装单位,对气瓶充装行为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充装问题气瓶、掺混“二甲醚”及计量欠量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协管员做好气瓶管理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充装站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五是实行上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及时掌握气瓶充装情况,潮南区质监局要求各充装站将检验瓶数、报废瓶数、充装数量、气瓶流向等情况详细记录,每十日汇总上报潮南区质监局。每半个月潮南区质监局召开一次专项整治总结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查找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对安全监管到位、工作思路创新、目标任务完成出色的充装单位给予肯定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充装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阶段来,潮南区送检气瓶达20000多个,有效地消除了气瓶安全隐患。
六是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规充装行为。组织特设巡查员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液化石油气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发现违法行为从严进行查处。今年来,共查处违法充装气瓶案件3宗。6月2日,潮南区质监局又对辖区内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各充装单位均能按照潮南区质监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不充装问题气瓶、不计量欠量,安全措施到位,服务保障有力,各种应急处置的预案设备准备齐全,保障了广大群众气瓶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