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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部署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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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防含“瘦肉精”肉制品流入餐饮环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省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的重点单位是餐馆、快餐店、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

  整治的重点措施:一是严格检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二是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情况,核查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畜禽肉;同时加大对肉及肉制品抽验频次,对发现购进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严格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追查购进渠道并向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三是落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餐饮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守本责的责任体系建设。

  此次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普及肉及肉制品安全消费常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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