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辽宁省大连市将以肉类、蔬菜“一荤一素”为重点,用三年的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市主城区及金州新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记者了解到,大连市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目前正处于组织实施阶段,大连市服务业委正集中力量完成市级平台和子系统建设,农委、工商等部门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本领域的追溯管理制度,适当时机合成全市肉菜追溯体系,争取在今年年底完成自测验收。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范围主要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标准化农贸市场、社区菜店以及星级酒店、大型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团购单位。
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市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是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核心,是整个流通追溯体系的指挥调度中心。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将按照规范、统一的信息采集标准和数据传输协议,汇总全市各肉类蔬菜流通节点的经营主体信息、客体流通过程信息等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心数据库进行相关信息的集中存储、分类分级管理,以便进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的合成。
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是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的基础,包括大连市定点屠宰厂、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和社区菜店、重点团购单位以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肉菜配送中心)等六个追溯子系统。
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力争实现肉菜流通方式的五个突破。
五个突破
1、实行肉菜经营主体实名备案。
对肉菜流通节点企业以及流通节点企业中经营业户实施实名管理,在肉菜流通追溯系统中分级备案,取得确定其身份的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逐步建立经营者(业户)诚信档案。
2、实行肉菜信息全程链接。
推行集成电路卡(IC)技术,采集、记录、传输每个流通节点的交易信息、检测信息,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产地证明、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等转化为可追溯的电子信息,流通服务卡与肉菜交易凭证卡单同行,使各经营节点的信息紧密关联,形成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链条。鼓励经营主体建立现代供应链,发展“农超对接”、“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购销方式,形成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3、实行生猪产品集中交易。
设立肉类集中交易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入市备案、集中查验、厂场挂钩、品牌经营、全程追溯”的肉品流通管理模式。凡进入大连市的生猪产品必须到集中交易批发市场进行水分和“瘦肉精”等抽检,查验换证,录入追溯信息后再进入流通环节。
4、实行生猪屠宰规范化管理。
实现生猪屠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可视化视频监管。加快屠宰行业布局优化调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关闭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条件小型乡镇生猪屠宰点,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
5、实现系统信息资源的综合应用。
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政府各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着眼长远,为企业信息化改造创造条件。通过对溯源信息智能化处理,不断拓展市场运行分析、应急调控、12312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功能,提高政府对肉菜流通的综合管理能力。
三年目标
到2011年末,完成运行肉类蔬菜追溯系统开发,在2家定点屠宰厂、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50家社区菜店、标准化农贸市场、5家大中型超市、1家肉菜配送中心、2家团购单位等进行试运行。
到2012年,覆盖100%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厂、100%大中型超市、50%的社区菜店和标准化农贸市场、3家肉菜配送中心、50家团购单位。
到2013年,覆盖面达到五个100%,即定点屠宰厂100%,大中型超市100%,社区菜店和标准化农贸市场100%,果菜配送中心100%,星级酒店、大型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团购单位100%,全面建成和运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全程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