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桶装饮用水的销量日趋增大,为预防桶装水“短斤少两”现象的发生,近期,平邑县质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大桶水”净含量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计量器具配置、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是否建立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计量法律规定组织生产、定量灌装机是否在检定周期内、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周期检定、净含量标注等情况。
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标注字符高度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不符合规定;部分企业存在在用计量设备超期未检定的情况,有的灌装机时好时坏,根本不能保证计量的准确,有的企业甚至仅用眼睛目测来判断桶装水是否计量合格,最后加贴上合格标签。
从检查情况来看,生产企业对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检定的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在用计量器具不办许可证就不用检定的模糊认识或是侥幸心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正在逐条逐项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提高,要求企业在思想上对桶装饮用水计量问题的加以重视,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向企业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发放《定量包装商品法规知识汇编》等相关资料16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8家,检查在用计量器具72台(件),其中52台(件)超检定周期使用,对超周期使用计量器具的生产企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进行了当场处罚。
通过此次监督抽查,该局将加大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计量整治力度,进一步督促企业提高了对计量管理工作的认识,规范了企业的计量行为,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