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问题:
一、更换主要部件后,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顺延问题难以解决。有些生产企业为了回避问题,在取机单上不让顾客签字以免留下证据;有些企业只愿意向顾客承诺将保修期顺延一个月等等。周明说,按照“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个别彩电企业,对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决,而是拖至“三包”期结束后,再收费解决,引起消费者不满。
三、个别消费者购机后在“三包”期规定的退、换货期间没有正常使用,过期后开始正常使用而发现问题要求退换,被企业拒绝。
四、个别企业售后服务人员水平偏低、素质不高。
两大热点:
一是平板电视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太高,这也是广大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许多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后,对保修期后维修电视的高收费没有心理准备。比如说,一个平板电视的显示屏,可能就在六七千元之间,远远高于传统的CRT彩电。
二是平板电视显示屏的保修期限。1995年电视“三包”条款对CRT显像管提出了保修三年的规定,那时还没有平板电视。2002年家用计算机“三包”规定对显示器保修一年,于是多数企业也对平板电视的显示屏保修一年。这引起了社会的很大争议。为了协调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一些家电卖场和地方出台自己的政策,对平板电视显示屏做出保修两年的规定。截至目前,还没有国家关于平板电视显示屏保修期限的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