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液化气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对全省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浙质特发[2011]55号)要求及衢州市质监局指示精神,近日,浙江省龙游县质监局安监、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对辖区内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1家钢瓶检测站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采取查台帐、看现场、听介绍等举措,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未经使用登记气瓶、是否实施气瓶固定充装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螺丝瓶”报废制度等情况及检验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螺丝瓶”不得检验、登记后直接判废的规定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督促企业要严格按市、县关于气瓶整治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对一家充装站不按规定充装未经使用登记气瓶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现场封存了26只未经使用登记气瓶;对一家检测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气瓶整治的紧迫感,规范了气瓶固定充装制度,为龙游县气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