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组织行动的通知》及省质监局苏质监监发【2011】18号文《关于加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宿迁市质监局组织相关力量开展了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检查行动:
一、摸底排查。组织人员对辖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普查出我市范围内共45家塑料制品企业,同时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逐一填写了登记表。
二、监督检查。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对全市45家塑料制品的企业原料及进货渠道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均未发现有企业使用医疗废物生产加工塑料制品现象。
三、集中整治。宿迁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强对塑料制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进货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入塑料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查中若发现利用医疗废物生产塑料制品违法行为,将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生产,并对相关物品进行查封扣押,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立案查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江苏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