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工作。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显著位置张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是否公示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情况。
二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定《保健食品原料备案表》、《食品添加剂备案表》、《保健食品包装材料备案表》,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于2011年5月底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责令其进行整改。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1年底前对所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委托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所用保健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的监管以及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等。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专销专柜经营情况、保健食品产品标识标签、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票据管理、产品有效期等内容。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正面宣传、主动宣传,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专项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加大对保健食品知识,尤其是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的培训。将国家局统一编制的宣传材料,印制张贴至每一个保健食品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