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要求,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广东省广州市质监局根据职能,立即对31种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
一是开展全市相关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求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和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严格依法开展证后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在生产企业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及时告知企业相关要求。
三是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立即通过更换产品包装、加印或牢固粘贴等方式,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警示标识后方能出厂销售,切实防止混用和滥用问题发生。对未及时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理。四是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