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大米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5月5日,安徽省宁国市质监局印发《关于规范大米定量包装商品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全市大米经销户所售定量包装大米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实行整5整10(如5kg、10kg、15kg……)进行标注,不得使用小数进行标注,不得使用不干胶标签进行净含量的加贴标注。
日前,宁国市质监局已将此通知下发至各大米经销户,并在宁国党政办公平台、宁国新闻网、宁国社区3大网站开展政策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