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东省宁津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在宁津县质监局召开,宁津县质监局主要负责领导、食品监管人员及11家小麦粉企业法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上,11家小麦粉企业法人做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责报告,食品企业监管人员进行了点评,并就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会上,宁津县质监局李合伦局长做了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责报告动员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履责报告及培训,进一步引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深入贯彻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他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负起责任,负好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认真组织履责报告会,不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随后,李合伦局长代表我局与11家小麦粉企业法人现场签订承诺书,同时与会代表们还观看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教育警示专题片。
据悉,宁津县质监局根据县城内食品企业分布特点及种类,分批举行食品企业履责报告。此次会议选择了食品企业中比重最大的小麦粉企业,代表性强,收效明显,为我局今后继续开展履责报告会打下了基础。
宁津县电视台对此次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