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市民喝上放心水,滕州市质监局迅速响应山东省质监局组织的“全省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桶水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生产企业是否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QS);水源是否存在用自来水或井水直接灌装或简单处理灌装的现象;企业是否具备检验、检测条件(能力),所用水桶是否经过检验或进行消毒,桶装水出厂是否进行检验;企业使用的水桶是否是PC材质。
检查中,滕州市质监局对无证生产桶装水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使用违禁水桶,产品出厂不检验、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企业4家,发现一家企业仍使用PET桶,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对10余桶成品大桶水和50个空桶进行了异地扣押。(PET桶多数是以回收的各种废旧塑料经过二次加工制成,由于PET材质不耐高温,长期反复使用以后,一些有机物质残留的单体会溶解到水中,带来饮水卫生安全隐患,对消费者危害极大)。下一步,滕州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大桶水和使用PET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