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管重心下移。以4城区成立两个质监分支机构为契机,调整本辖区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目录,分级分类实施重点监控,提高安全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强化锅炉节能改造。与节能管理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继续开展在用锅炉的节能监管,争取在节能改造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实现工业锅炉经济运行,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电梯管理长效机制。由市政府发文,质监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主动提前申报电梯年检;加强电梯施工单位监管,在2011年6月30日前对辖区内注册的获证电梯企业进行一轮登记评定考评。
四是巩固场(厂)车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福建省质监局《关于做好福建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换发新版车辆牌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用1年时间,对所有整治合格的场(厂)车牌照进行更换,以新版代替旧版,切实巩固场(厂)车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