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经检验对人畜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进行生物安全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发布日期: 2006-9-4 实施日期: 200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