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气流仪测定羊毛纤维平均直径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气流仪测定经过洗涤、开松、混匀和除杂处理的同质毛纤维的平均直径,包括含脂毛、洗净毛、碳化毛和精梳毛条。 发布日期: 2006-6-25 实施日期: 2006-12-1